| 索引號: | 014232136/2021-00643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 | 文號: | 通如東環〔2021〕37號 | ||
| 成文日期: | 2021-10-18 | 發布日期: | 2021-10-18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關于開展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區 情況核查的通知 | ||||
各鎮人民政府、各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
為切實履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監管職責,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違法犯罪行為。根據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的《關于組織開展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聯合執法行動的通知》(通環執法〔2021〕17號)要求,現就在全縣范圍內展自然資源保護區情況核查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強化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監管,持續加大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執法監管力度,依法嚴懲各類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違法行為。督促當地政府全面落實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主體責任,扎實推進問題處理和整改,切實保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總體安全。
二、檢查范圍
《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和《關于如東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0〕1086號)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
三、檢查事項
對照《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21〕3號)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20號)等文件要求。
(一)檢查非法盜采礦產資源、違法違規開發土地等造成濕地、林地、耕地、自然岸線生態破壞問題。
(二)檢查自然保護地內非法開礦、修路、筑壩、圍填海、采砂等造成生態破壞問題。
(三)檢查自然保護地內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建設項目或活動問題,檢查有無違建別墅死灰復燃、整改不到位等問題。
(四)檢查自然保護地、重點生態資源區域和重要水體排放廢水、傾倒建筑垃圾或固體廢物等違法犯罪問題。
(五)檢查違法占用耕地搞景觀公園、湖泊濕地、植樹造林、建設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等人造工程,造成耕地破壞問題。
(六)歷年“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專項行動問題“回頭看”。
四、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從 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2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開展自查。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5日,各鎮(區、街道)對照《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以及《關于如東縣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0〕1086號)最新劃定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圍繞檢查事項開展自查,重點排查私自設立碼頭、開辦工廠企業、擠占河(湖)岸、侵占濕地和自然保護地生態敏感區域內旅游開發、水電開發等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影響較大的活動,并建立問題清單(詳見附件),分類匯總排查基礎資料。
(二)組織核查。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鎮(區、街道)上報的資料清單開展核查,對確實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據各自職責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三)迎接抽查。2021年11月15日至20日,配合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抽查行動,對上級部門抽查過程中交辦的各類問題實施專人跟蹤,明確整改,確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鎮(區、街道)要充分認識開展生態環境自然資源聯合執法的重要性,強化責任落實,注重部門協調,按照職責分工認真研究部署,認真開展違規開發和生態破壞問題自查,確保生態安全。
(二)開展全面排查。各鎮(區、街道)根據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供的管控區和紅線范圍,實施全面、系統的排查,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利用無人機影像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進行檢查。生態環境部門委托第三方同步開展生態空間管控區內情況核查。
(三)緊盯問題查處。各鎮(區、街道)要建立問題清單,制定整改方案,明確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實行銷號管理。如東生態環境局、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生態環境自然資源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對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
聯系人:如東生態環境局執法科:佘立峻,84523721;
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執法監察大隊:袁力,81965871。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 如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1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