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機構設置
一、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科、法規宣教科、水生態環境科(海洋生態環境科)、大氣環境科、土壤與固體廢物科(核與輻射安全管理科)、綜合執法科、環境信訪調處科、生態環境應急科(安全生產監管科)、如東生態環境監控中心、如東生態環境監測站
二、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局設下列派出機構: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一局、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二局、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三局、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四局、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五局、
南通市如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六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