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235185/2020-00115 | 分類: | 工業、交通\其他 通知 |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交通運輸局 | 文號: | 東交黨〔2020〕33號 | ||
| 成文日期: | 2020-11-09 | 發布日期: | 2020-11-09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關于印發《如東縣交通運輸局作風效能 建設督查工作意見》的通知 | ||||
各單位,局機關各科室:
現將《如東縣交通運輸局作風效能建設督查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如東縣交通運輸局機關委員會
2020年11月9日
如東縣交通運輸局作風效能建設
督查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切實抓好系統黨風廉政和作風效能建設,推進全系統工作有序開展,做到強化責任,創新舉措,獎優罰劣,特制訂本督查辦法。
一、督查組織及職能:
局建立督查領導組:
組 長:繆 銳
副組長:徐 敏
成 員:陳納新、陶 健、顧新泉、婁家建、周海兵、
管小飛、陳汝忠
領導組下設督查辦公室,具體負責制訂督查建議、計劃、方案,辦理具體督查事項,開展實地督查,編發督查通報。
主 任:徐 敏
成 員:吳振華、朱曉飛、王浩英、許鈺媛
二、督查的主要內容:
1.執行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情況。是否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有關規定;是否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是否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貫徹落實省市縣委的各項規定;是否嚴格執行廉政風險防控流程和廉政制度運行規定,公共透明行政執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2.全局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主要是縣委縣政府和局黨組重大決策部署、重點工作任務是否落實到位,工作時序進度、質量、效果等。
3.工作作風和服務效率情況。是否在上班時間從事禁止性的內容;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弄虛作假、欺上瞞下、鋪張浪費等行為;是否存在態度生硬、辦事不公、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是否認真落實好“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一次性告知制”四項制度;是否及時采取措施認真解決服務對象和基層群眾所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
4.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督查的形式
督查工作要不斷改進方式方法,延伸督查范圍,拓寬信息渠道,提高督查效果。
縣局督查領導組辦公室組織人員每月至少到所屬科室、單位檢查一次,時間隨機,根據檢查情況,形成《每月督查報告》,及時向領導反饋檢查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通報、嚴肅處理、并跟蹤督查整改情況,實施多次督查,直至問題徹底解決。
四、督查結果的運用
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實事求是、權責統一、有錯必糾、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相關責任人或責任單位采取告誡、責令整改、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誡勉談話和黨紀政紀處分等形式問責。
1.有下列情形之一,對責任人、責任單位問責。
(1)履行“兩個責任”不到位的;
(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情況和專項治理工作相關規定的;
(3)落實中央及上級政策中存在不擔當、不作為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存在失職瀆職問題的;
(4)工作存在推諉、扯皮、有意拖延,致使工作不能按照計劃實施的;
(5)對同一事項經告誡或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
(6)不配合督查、干擾督查或為督查設置障礙的。
2.督查結果與各科室、各單位、個人的年度整體目標考核和作風效能建設考核掛鉤,被問責的單位或個人在年度考核得分中予以相應扣分,并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