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民政部《關于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通知》(民發〔2019〕124號)、《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東辦〔2021〕5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相關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完善特困人員關愛照料服務制度的重要意義
完善特困人員關愛照料政策,是解決特困人員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的重要舉措,是彌補社會救助體系短板的迫切需要,是積極探索社會救助發展新路徑的必然要求。各鎮(區、街道)
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特困人員日常照料服務需求為目標,在提供物質救助的同時,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形成“物質+服務”的供養、救助新方式,通過進一步完善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政策措施、標準規范和監管機制,確保特困人員照料服務有體系、日常關愛有行動、安全監督有保障、社會各界有關愛、生活質量有保證,真正履行起對特困人員的供養主體責任。
二、嚴把特困人員身份認定初審關口
(一)嚴把認定條件關口。認定特困人員身份必須同時審查是否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撫、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三方面的條件。各鎮(區、街道)在初審申請人提出特困供養申請時,要履行比對、入戶、見面、訪談、公示等審核程序,嚴格審查把關,防止虛報、瞞報。
(二)明確區分城鎮特困和農村特困。各鎮(區、街道)要及時為現戶口登記在城鎮地址,原農村戶籍所在村證明沒有承包土地、未享受宅基地、不參與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符合特困人員認定條件的城鎮重殘低保對象辦理享受城鎮特困人員供養待遇報審手續。
雖然戶口登記在城鎮地址,但享有農村宅基地,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申請人應按農村特困人員報送審批。
(三)全面實施生活自理能力前置評估。各鎮(區、街道)在送審特困人員前,要組織、動員申請人接受由縣民政部門認可或委托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生活自理能力評估。不能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報告的,一律視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現有在冊分散特困人員中高齡、重病、或一、二級殘疾證對象提出集中供養需求意愿的,可以先納入機構集中供養,后補辦供養方式變更審批手續。對無法定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不具備照料護理(以下簡稱照護)條件的被評估為全護理、半護理的特困人員,要動員其申請變更為集中供養對象;對其中患有精神病、傳染病等特殊疾病的特困人員,要安置到具備相應治療護理能力的專業機構集中供養。
三、全面實施分散供養對象“四方”簽約照護制度
(一)全面實施分散供養簽約和擔保前置。農村戶籍當事人申請特困供養的,以集中供養為原則。申請分散供養的,除了提供符合特困人員審批的條件證據材料外,還必須由親屬或鄰居親自到鎮(區、街道)現場承諾履行照護職責,親自填寫“四方”協議和責任擔保書。申請人提供的照護擔保人不到場或不具備照護條件的,不予作為分散供養對象受理審批。
(二)認真復審農村特困人員關愛照護協議。各鎮(區、街道)要利用組織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和照護人申請領取照護補貼的有利時機,對其簽約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照護服務人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或其不具備關愛照護條件的,應在告知、登記后進行更換。原關愛照護協議到期的,各鎮(區、街道)要組織“四方”主體重新簽訂關愛照護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相關職責。
申請人沒有自然人擔任監護人或其監護人不愿出面簽約的,或者沒有符合條件的人員愿意接受委托提供照護服務的,一律由依法承擔監護職責的親屬承擔照護職責。依法應由村(居)民委員會承擔監護職責的,必須送轄區公辦養老機構提供集中供養服務,不得分散供養,不得由村(居)委會聘請“護工”長期照護。
(三)優化居家養老日間服務,實行定期探訪制度。各鎮(區、街道)要對獨居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或考核獎勵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機構或村(居)包組干部(網格員、志愿者等)通過電話問候、上門探望等多種形式開展定期巡視探訪。要組織動員居家日間照料服務機構、民辦養老機構、其他社會服務機構及時跟蹤策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護需求,優先為輕度失能對象提供低償的社區日常照料服務,積極引導和支持養老機構、照護機構為重度和中度失能對象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
(四)開展專項排查整治。各鎮(區、街道)要結合省民政廳即將印發的《關于全省特殊困難群體救助幫扶專項排查整治行動的實施方案》要求,將排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和委托照料服務協議簽訂、服務協議落實等情況的匯總表(樣表見附件1)按照上級要求的時間報告縣民政部門。要通過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把失能、半失能和重度殘疾、患有重病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作為鎮級入戶核查、連續關注、跟蹤服務的重點對象。
四、實施農村特困人員照護人照護補貼制度
根據東辦〔2021〕53號“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按不低于低保標準40%、20%、10%的比例提供照料護理關愛服務”的規定,各地在實施照護補貼制度方面要重點把握:
(一)申請對象
1、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簽約照護人;
2、公辦養老機構中與被照護人同住一室的健康特困人員(簡稱“小老人”院民)。各地根據公辦養老機構不同的經費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申請領取條件和標準,報送縣民政局備案。
(二)申請條件
被照護人系2021年7月份起在冊或新批準享受農村特困人員待遇的對象,且其已被縣民政部門認可或委托的第三方機構評估為生活不能自理(失能、全護理)、半自理(半失能、半護理)、輕度失能對象。或雖未經過評估,但持有年檢有效的一級智力殘疾證,一、二級肢體、視力、精神殘疾證。如果特困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照護人可以申請照護補貼:
1、其個人承包(參與收益分配)的土地面積不超過2畝;
2、其存款不超過月低保保障標準的36倍;
3、其未享受醫保部門發放的長期照護保險待遇;
4、其與照護人簽訂過有包組村(居)干部(網格員)參與簽字的“四方”照護協議;
5、被照護人或其監護人對照護人履行照護職責表示滿意;
6、照護人履行了照護職責(共同居住或單獨居住的特困人員的住房和用電用火用氣無安全隱患);
7、其不存在長期(全年累計滿30天)打零工情形;
8、申請人未就被照護人住院申請護理費和臨時救助;
9、其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初審蓋章同意。
(三)補貼標準
1、被照護人為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時,照護1名生活不能自理(失能、全護理)對象或照護1名持有一、二級肢體殘疾證、一級精神或智力殘疾證對象的,每月為低保標準的40%(簡稱一檔);照護1名生活半自理(半失能、半護理)對象或照護1名持有一、二級視力殘疾證或持有二級精神、智力殘疾證對象的,每月為低保標準的20%(簡稱二檔);照護1名輕度失能特困人員的,每月為低保標準的10%(簡稱三檔)。
2、被照護人為集中供養特困人員時,“小老人”院民照護補貼按上述各檔次標準的50%執行。
(四)補貼資金來源
1、特困人員照護補貼資金按照《關于加強特困人員經費統管工作的通知》(東民〔2021〕71號)文件規定的統管統支的原則從特困人員統管經費中列支。當年統管經費不足支付的,可以使用歷年統管經費結余。
2、養老機構公建民營或服務工作外包給第三方機構(簡稱運營機構)的,發放給“小老人”院民的照護補貼資金由運營機構根據承包協議辦理。
3、特困人員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如東縣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上門關愛服務”、“適老化改造服務”、“社區日間照料服務”所需資金不得在統管經費中列支。
(五)申領程序
照護補貼采取定時申請、定期審核驗收、定期批準的方法審批,對簽約照護人打卡發放,對“小老人”院民可以現金發放。
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護人按照照護人申請、包組干部(網格員)證實、村(居)民委員會審核、鎮(區、街道)批準、建立一人一次一檔案的程序辦理。簽約照護人照護滿1年后可以申請領取一次照護補貼。原則上每年10-11月份申請,按照實際照護月數,當年年底前發放到位。
對“小老人”院民的照護補貼應按供養機構集體討論、公示、報鎮(區、街道)批準的程序按天計算,按月考核發放。
各鎮(區、街道)應研究制定公辦養老機構護理人員工資薪酬考核辦法,以此調動護理人員“保姆式”照料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六)注意事項
1、不得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本人和非簽約照護人發放照護補貼,不得向分散供養的城鎮特困人員的照護人發放照護補貼。
2、照護補貼可以延后發放,但不得提前發放。
3、被照護人在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上門關愛服務”、“適老化改造服務”、“社區日間照料服務”后,不影響其簽約照護人申請領取照護補貼。
4、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住院醫療的,一般應由敬老院派員陪護,如遇醫院規定不得自行陪護或經敬老院同意外聘“護工”陪護的,可以在統管經費中報支“護理費”。
5、公辦養老機構向“小老人”發放照護補貼的,可以現金發放,但發放清單要在養老機構公示,并報鎮(區、街道)分管領導批準。城鎮特困人員由其監護人送民辦養老機構生活的,其在養老機構生活期間按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供養經費標準向其個人賬戶發放供養經費,不享受醫療費用二次結報待遇。
6、公辦養老機構不能因為支出照護補貼而降低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標準。各鎮(區、街道)應根據養老機構人員規模、物價水平、周邊標準,逐年提高集中供養特困人員伙食標準。如遇物價部門啟動物價上漲聯動機制,應將收到的價格補貼資金用于養老機構的伙食開支。
7、各鎮(區、街道)可以在統管經費中列支縣民政部門統一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評估的費用。
以上意見供各鎮(區、街道)在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法規、特困供養政策和東辦〔2021〕53號文件精神時參考執行。
附件:1.如東縣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救助工作專項排查整治行動報告匯總表
2.照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補貼審批表
3.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護補貼審批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