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縣各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相關通知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落實文件相關要求。國辦信息公開辦《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和《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是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新時期政府信息公開做出的新的制度安排。各鎮(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配強工作力量,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各項工作執行到位,落到實處。堅決杜絕不按時發布、發布內容不準確不全面或者內容雷同、敷衍塞責等問題。
二、加強業務指導,注重年報內容。一是有序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試行)》提出了很多新要求,涉及大量數據匯總整理,專業性較強,各鎮(區)、各部門要加強研究,認真對照,應參照統一格式發布(見附件1)。對依申請公開中設置了“其他處理”項目,主要是考慮新舊條例的銜接執行以及極少數特殊情況。對“其他處理”項目偏高的行政機關,要及時發現并解決相關問題。二是全面完整。提高數據統計口徑的一致性、全面性和準確性。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五十條的規定確定,不能遺漏、也不宜泛化。要突出重點,注重用數據反映情況。各鎮(區)、各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法定公開的內容和工作職能,加強欄目內容保障,落實相關規范,方便公眾便捷獲取。三是實事求是。《報告》內容要避免籠統模糊、泛泛而談,查找問題要有針對性,改進措施要有實效性,不得出現敷衍塞責甚至年年雷同現象。
三、按時編制發布年度報告。各鎮(區)、各部門要按照國辦信息公開辦新的統一格式要求,于1月15日前編制好2019年《報告》,并在如東政府網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進行發布。同時報送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電子版發送至rdxzwgk@163.com,傳真:84513425。如東政府網站將開設專欄匯總展示各單位的年度報告,方便公眾查閱。
縣政府辦公室將對各鎮(區)、各部門的年度報告編制發布情況進行檢查,同時納入各單位政務公開年度考核內容。
附件:1.《報告》格式模板
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日
附件1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模板
一、總體情況
該文字描述部分建議參照《201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網址詳見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zfxxgknb/content/e6b9b11a-b224-4b4e-b851-f218641a7ac0.html)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
規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
行政強制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三) 不 予 公 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 法 提 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 不 予 處 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該文字描述部分建議參照《201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網址詳見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zfxxgknb/content/e6b9b11a-b224-4b4e-b851-f218641a7ac0.html)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該文字描述部分建議參照《2018年度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網址詳見http://www.nantong.gov.cn/ntsrmzf/zfxxgknb/content/e6b9b11a-b224-4b4e-b851-f218641a7ac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