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司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科、辦公室、政工科、法治科、執法監督科、復議應訴科、社區矯正管理科(社區矯正執法大隊)、普法與依法治理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務科(縣法律援助中心、行政服務科)、公證律師管理科、機關黨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