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235097/2025-00014 | 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其他 | ||
| 發布機構: | 如東縣司法局 | 文號: | 無 | ||
| 成文日期: | 2025-05-26 | 發布日期: | 2025-05-26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稱: | 政策解讀:《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鎮(街道)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 ||||
近日,如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縣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鎮(街道)部分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東政辦發〔2025〕16號),對各鎮(街道)權力事項進行了調整、明確。現為您做如下解讀。
一、調整背景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建立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的意見》(中辦發〔2024〕58號)、《中央編辦關于印發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810項上級部門收回事項的通知》(中編辦發〔2024〕194號)、《中央編辦關于印發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155項上級部門收回事項的通知》(中編辦發〔2025〕63號)、《江蘇省司法廳關于收回南通市鄉鎮(街道)行政處罰權賦權事項的函》(蘇司函〔2025〕6號)等文件要求,我縣已于2025年2月完成15個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編制公布工作。為進一步明晰鎮(街道)行政權力事項,推動鎮(街道)“以單履職”,經對照法律法規、規章及各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對15個鎮(街道)的行政權力事項進行調整,形成2025版鎮(街道)行政權力事項清單。
二、主要內容
2025版鎮(街道)行政權力事項清單以2025年2月28日前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設定依據,具體內容包括權力事項名稱、基本編碼、權力類型、設定依據、改革賦權事項的下放主體以及委托執法事項的委托主體。
相較于上一版本權力事項清單,因法律法規修訂或廢止、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工作要求等原因,收回所有鎮(街道)法定行政權力事項10項,收回經濟發達鎮洋口鎮賦權事項315項,收回一般鎮(街道)賦權事項17項、委托事項213項。
調整后,經濟發達鎮洋口鎮承擔行政權力事項127項,其中:法定權力事項56項(行政許可8項、行政處罰6項、行政強制2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獎勵4項、行政裁決2項、其他權力事項33項),改革賦權事項71項(行政許可6項、行政處罰59項、行政強制2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征收1項、其他權力事項2項),涉及7個縣級部門(縣民政局1項、數據局3項、水務局2項、應急管理局3項、人社局2項、文廣旅局1項、城管局59項)。
一般鎮(街道)承擔行政權力事項86項,其中:法定權力事項56項(行政許可8項、行政處罰6項、行政強制2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獎勵4項、行政裁決2項、其他權力事項33項),改革賦權事項23項(城管類行政處罰21項、行政強制2項),委托執法事項7項(安全生產類行政處罰7項)。
三、落實措施
1.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作為行政主體,在轄區內行使法定權力事項、改革賦權事項;以委托單位的名義在委托權限范圍內行使委托執法事項。
2.本次調整中縣級部門收回的行政權力事項,由對應縣級部門做好相關權力的收回和承接工作,按照合法、高效、便民的原則,科學安排相關行政科室、執法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確保平穩過渡,避免出現管理空白。
3.縣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做好相關行政權力的轉移審查工作,開展行政執法監督。縣財政部門負責統籌預算安排,保障執法必需經費。縣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賦權事項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各鎮(街道)落實“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線”等履職事項的日常巡查巡護、知識宣傳、隱患排查、問題上報、應急處置等責任,主動與縣級有關部門溝通對接,及時做好縣級相關部門履職配合保障工作。縣紀委監委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賦權事項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不履行職責或越權、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