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東縣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如東縣統計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要求,如東縣進行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普查對象是在如東縣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這次普查,摸清了如東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摸清了如東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查實了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通過對15個鎮區區的數據質量抽查,普查數據質量達到預期目標要求。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如東縣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如東縣統計局現分三個公報,將如東縣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綜合數據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數據將隨著普查資料開發應用的進度,以不同方式陸續公布。
一、單位基本情況
2013年末,全縣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11465個,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788個,增長71.7%;產業活動單位11840個,增加4273個,增長56.5%;有證照個體經營戶25526個。(詳見表1-1)。
表1-1 單位數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數
|
單位數(個) |
比重(%) |
一、法人單位 |
11465 |
100 |
企業法人 |
10104 |
88.1 |
機關、事業法人 |
604 |
5.3 |
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 |
757 |
6.6 |
二、產業活動單位 |
11840 |
100 |
第二產業 |
3583 |
30.3 |
第三產業 |
8257 |
69.7 |
三、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
25526 |
100 |
第二產業 |
1988 |
7.8 |
第三產業 |
23538 |
92.2 |
注:金融單位由南通市統計局統一發布,各縣區單位數中不含金融單位
2013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制造業3312個,占28.8%;批發和零售業5634個,占49.1%;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652個,占5.7%。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15973個,占62.6%;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4559個,占17.9%;制造業1927個,占7.5%(詳見表1-2)。
表1-2 按行業分組的法人單位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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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單位 |
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
(個) |
(個) |
|
合 計 |
11465 |
25526 |
采礦業 |
|
0 |
制造業 |
3312 |
1927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45 |
1 |
建筑業 |
233 |
89 |
批發和零售業 |
5634 |
15973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83 |
4559 |
住宿和餐飲業 |
35 |
855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40 |
45 |
金融業 |
|
0 |
房地產業 |
105 |
9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37 |
159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296 |
63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49 |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90 |
1389 |
教育 |
189 |
11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281 |
37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100 |
62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52 |
0 |
注:1.表中法人單位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84個;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347個。2.不包括金融業單位數。此項由南通市統一發布。
2013年末,全縣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企業法人單位10104個,比2008年末增加4624個,增長84.3%。其中,內資企業占97.5%,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占1.2%,外商投資企業占1.3%。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0.2%,私營企業占91.8%(詳見表1-3)。
表1-3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企業法人單位
|
企業法人單位(個) |
合 計 |
10104 |
內資企業 |
9849 |
國有企業 |
24 |
集體企業 |
28 |
股份合作企業 |
19 |
聯營企業 |
2 |
有限責任公司 |
259 |
股份有限公司 |
95 |
私營企業 |
9279 |
其他企業 |
143 |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
126 |
外商投資企業 |
129 |
二、從業人員
2013年末,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438309人,比2008年末增加141385人,增長47.6%。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92918人。
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制造業169573人,占38.7%;建筑業144129人,占32.9%;批發和零售業72855人,占16.6%。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57108人,占61.5%;制造業13999人,占15.1%;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8514人,占9.2%(詳見表1-4)。
表1-4 按行業分組的法人單位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
|
法人單位從業人員 |
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
(人) |
從業人員(人) |
|
合 計 |
438309 |
92918 |
采礦業 |
|
0 |
制造業 |
169573 |
13999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1646 |
9 |
建筑業 |
144129 |
1029 |
批發和零售業 |
72855 |
57108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2033 |
8514 |
住宿和餐飲業 |
1599 |
4015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800 |
138 |
金融業 |
|
0 |
房地產業 |
2149 |
26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6275 |
601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6002 |
230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1243 |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1183 |
5422 |
教育 |
8892 |
52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5142 |
130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1583 |
265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11145 |
0 |
注:1.表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060人;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1380人。2.不包括金融業人數。此項由南通市統一發布。
三、企業資產總計
2013年末,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資產總計1439.34億元。其中,第二產業企業資產總計占全部企業資產總計的55.8%,第三產業企業資產總計占44.2%。
四、小微企業
2013年末,全縣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9904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98.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工業3283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32.9%;批發業2828個,占28.1%;零售業2761個,占27.4%。
小微企業從業人員223018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54.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工業119884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9.3%;批發業45454人,占11.1%;零售業24488人,占5.9%。
小微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914.54億元,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63.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工業498.54億元,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34.6%;租賃和商務服務業180.86億元,占12.6%;批發業83.99億元,占5.8%(詳見表1-5)。
表1-5 按行業分組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和資產總計
|
企業法人單位 |
從業人員 |
資產總計 |
(個) |
(人) |
(億元) |
|
合 計 |
9904 |
223018 |
914.54 |
工業 |
3283 |
119884 |
498.54 |
建筑業 |
195 |
14719 |
27.96 |
交通運輸業 |
69 |
1801 |
8.2 |
倉儲業 |
7 |
84 |
7.27 |
郵政業 |
4 |
63 |
0.06 |
信息傳輸業 |
16 |
222 |
0.84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20 |
262 |
0.44 |
批發業 |
2828 |
45454 |
83.99 |
零售業 |
2761 |
24488 |
44.57 |
住宿業 |
6 |
147 |
1.17 |
餐飲業 |
26 |
762 |
4.08 |
房地產開發經營 |
32 |
518 |
20.62 |
物業管理 |
32 |
1007 |
18.27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209 |
6041 |
180.88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399 |
7368 |
17.57 |
注:表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17個,從業人員198人,資產總計0.3億元。
五、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3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中,有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企業法人單位433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4.3%。其中,新材料產業156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1.5%,單位從業人員19990人;高端裝備制造產業38個,占0.4%,單位從業人員3365人。
六、主要經濟結構變化情況
2013年末,在全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企業法人單位占88.1%,比2008年末提高了6個百分點;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占5.2%,下降了3.7個百分點;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占6.6%,下降了2.3個百分點。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93.5%,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4.5%,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占2.0%。
在法人單位中,第二產業占31.3%,比2008年末下降了24.7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68.7%,提高了24.7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71.6%,比2008年末下降了8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28.4%,提高了8個百分點。
注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不含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不含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采礦業中的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中的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或授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成員組織法人、其他法人。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2)相對獨立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
有證照的個體經營戶是指除農戶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組織。有證照的個體經營戶包括: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
(2)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經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登記,并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登記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3)經相關部門批準,領取了準運證,獨立從事交通運輸的個體運輸戶。
[3]小微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精神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確定。本辦法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
[4]戰略性新興產業: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的精神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標準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是按照經濟活動進行劃分,是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集合,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基礎上,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活動的再分類。
[5]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